昆明市官渡区2019年“科技创新产业培育计划、科技保障民生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快速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民生发展,依据《官渡区深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昆明市官渡区2019年“科技创新产业培育计划、科技保障民生发展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一、 计划要点
(一)科技创新产业培育计划
科技创新产业培育计划主要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等提供支撑。围绕弱周期资源深加工型、市场主导型、技术优势型、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型等未来新型产业发展需求,带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关键技术的集成式协同攻关活动及成果转化应用给予支持。
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原特色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等研发攻关活动,助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信息产业等快速发展。
(二)科技保障民生发展计划
科技保障民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普及,强化民生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突出项目成果对社会发展领域的贡献力,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滇池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食品药品安全、文化科技融合、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统计分析等惠民研究开发活动。
二、 立项原则
实施科技项目公平竞争遴选机制,通过同行专家评议、产出绩效评价、竞争性比较优选等方式,定额筛选项目立项。注重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强化民生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重点关注项目在产业推动、民生发展领域的贡献力,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产出绩效和科技项目实施质量。
三、 支持方式
(一)资助——在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研究开发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非资助——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财政资金不予支持。获得区级科技计划立项,并按照《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四、 申报条件
(一)须注册登记地址在官渡区区域范围内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官渡区(无税收解缴义务的单位除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和通过项目所获得科技成果产权的拥有者,而非项目中介机构;
(三)申报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四)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近3年内须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近1年内无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
(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发经历和积累,在涉及的研究领域有技术特长和一定学术地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鼓励和支持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团队领衔人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六)项目符合区域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强,成果具有可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七)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指课题组成成员中列前三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八)涉及动物实验、安全、食品、药品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研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九)申报项目的企业应为盈利企业,且上一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附证明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1. 在区级各部门重复或分别申报并获得立项的项目;
2. 申报单位所提供的立项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项目;
3. 项目承担单位存在项目未结题验收情况,又在本年度申报的项目;
4. 项目承担单位在近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又在本年度申报的项目。
5. 在上一年度没有研发投入或者有研发投入但未如实填报R&D经费推荐数据的单位(软科学研究计划和新成立单位除外);
6. 其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五、 申报须知
(一)申报方式
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统一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要先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系统说明填写申报项目。
(二)申报单位在填写申请表阶段应在系统上完成以下工作:
1. 按要求完整填写《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2. 用附件方式上传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财务人员资质证明、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
3. 用附件方式上传上年度研发活动(R&D)经费投入及其统计数据填报情况说明(附件金额与申请表上年度R&D投入所填写数字一致)、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
4. 用附件方式上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企业应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一年企业提供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月度财务报表)、缴税凭证;事业单位提供部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除了在系统上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在获得系统初审同意后,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
1. 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申请表从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后直接下载打印;
2. 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昆明市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及经费来源支撑材料;
4. 附件。能证明申报单位资质(注: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必须提交件,其他资质为选择提交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件材料,包括在填写申请表阶段所提供的附件材料;
5. 提供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 技术查新报告可作为项目实施必要性的佐证材料,不再作为必要条件。
特别提示:1~5为必须提供材料。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提供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一式六份(复印盖章有效)。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项目将不提交专家评估。
(四)项目申报时间、咨询和受理地点
1. 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至2019年7月15日17:00止。
2. 申报网址:http://t.cn/RnSdeMj ,技术支持方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8589318707。
3. 申报咨询:徐春美 67174025
4. 项目申报受理地点:
委托专业科技管理机构管理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三楼受理部,邮政编码:650021,联系人:王蓓 李卫红,联系电话:63193889。纸质材料报送截止至2019年7月30日17:00前。
六、 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仅作为2019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二)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