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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010-32216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14 16:52
名 称: 关于《昆明铁路集团疾控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公示批复号:官环评复【2020】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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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铁路集团疾控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公示批复号:官环评复【2020】036号

发布时间:2020-10-14 16:52 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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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铁路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委托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 《昆明铁路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 有关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火车站站前路 359 号昆明铁 路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占地面积 716m2,建筑面积3000m2。与原项目相比,本次技改的主要内容是:新增 2-4 楼办 公室、6 楼微生物实验室、7 楼大会议室、食堂;新增的环保设 施主要是:实验室废气处理工程、实验室废水处理工程、食堂油 烟及隔油池。项目内容、规模、布局、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 施、评价结论等如该项目环评报告所述。项目技改总投资1384.3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2.89 万元,占总投资的 3.10%。 根据该项目《报告表》,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接 受,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 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经营过程当中产生的各 类废水经预处理之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一级强化+消毒)处理, 排水水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 标准,氨氮、磷酸盐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GB/T31962-2015)表 1A 级标准;即:粪大肠菌群数≤5000 个/L,CODcr≤250mg/L,BOD5≤100mg/L,悬浮物(SS)≤60mg/L, 动植物油≤20mg/L, pH 6-9(无量纲),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 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mg/L,氨氮(以 N 计))≤45mg/L, 总磷(以 P 计)≤8mg/L,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2 -最终进入水质净化厂处理。 三、营运期实验室产生挥发性废气,主要为硫酸雾、NOX、 苯、酚类、甲醛、甲醇、非甲烷总烃,经风柜收集,采用活性炭 吸附+UV 光解工艺处理后由楼顶排放,执行 GB16297-19996《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由于排气筒高度达 不到标准规定要求,排放速率严格标准 50%执行,即:硫酸雾≤ 45mg/m3(排放速率≤2.85kg/h)、NOX≤240mg/m3(排放速率≤ 1.425kg/h)、苯≤12 mg/m3(排放速率≤0.95kg/h)、酚类≤100 mg/m3(排放速率≤0.1875kg/h)、甲醛≤25 mg/m3(排放速率≤ 0.4575kg/h)、甲醇≤190 mg/m3(排放速率≤9.4kg/h)、非甲烷 总烃≤120 mg/m3(排放速率≤17.5kg/h)。 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产生异味,执行 GB18466-2005《医疗 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标准要求,即:污水处理站周边臭 气浓度≤10 无量纲。 厨房应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筒,处 理后的油烟应满足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净化设施最低≧60%(小 型规模);排气筒设置须符合《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 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46 号令)的相关管理要求。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应 - 3 -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等措施进行防治,噪声排放须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要 求,即: 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部门清运,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昆明市医疗废物管 理规定(昆明市政府第 63 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设置规范的收集、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最终处置; 建立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将转移联单定期上报至管理部 门。废活性炭、微生物实验室固废及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检验废液、 理化实验室固废应按危险废物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应进行化学消毒、脱水 处理,处理后的污泥应达到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控制排放标准》表 4 规定,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 卵死亡率>95%,消毒、脱水后的污泥按危险废物处理。 六、严格遵照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 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建设单位应依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 地点、内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报告表》应当 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应认真落 - 4 -- 5 - 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八、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请官渡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归 定的要求及该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 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其它手续,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0 年 10 月 14 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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