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官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助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用好项目工作法,对照《官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同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要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企业和群众一线,听民声、号准脉、出实招、解民忧,以扎实有效的举措优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要用活典型引路法,在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的创新做法,加强交流互鉴,助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创新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政府办公室加强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落实不得力、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和各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压实责任链条。各单位要将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落实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推动已出台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自贸办等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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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
3 | 依托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
4 | 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22个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 |||
5 |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转发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 | 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发布由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政务新媒体的发布由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6 |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采取制作宣传手册、开展政策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减税降费政策传达到有关群体。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速享尽享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11月底前 | ||
7 |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区级重大项目清单 | 区发展改革局 | 11月底前 | |
8 | 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 | 区发展改革局、区政务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9 | 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全年持续推进 | |||
10 | 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持续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工作组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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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 | 区卫生健康局 | |||
12 | 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
13 | 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发布工作 | 区医疗保障局 | |||
14 | 突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着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岗,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岗位技能培训等政策发布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有关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1月底前 | |
15 | 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 | 区教育体育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11月底前 | ||
16 | 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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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动态发布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
18 |
重点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动态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 | 区发展改革局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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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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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 |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 |||
21 | 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 | 区教育体育局 | 11月底前 | ||
22 | 加大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 区民政局 | 11月底前 | ||
23 | 持续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围绕挂包帮定点、教育、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及时公开有关帮扶政策及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 | 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11月底前 | ||
24 |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 | 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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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 11月底前 |
25 | 持续做好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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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 ||||
27 | 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 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有关主体信用信息等 |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教育体育局等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单位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28 | 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后,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
29 |
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的信息公开
| 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力度 |
区自然资源局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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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严格规范做好各类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示,依托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听证材料、批准文件信息、征地组织实施材料等 | ||||
31 | 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 | ||||
32 | 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发布力度 | ||||
33 |
深化财政和审计领域的信息公开 | 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 | 区财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34 | 随同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 | 区财政局 | 11月底前 | ||
35 | 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公示 | 区审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 ||
36 | 深化规划信息公开 | 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37 |
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 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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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 | ||||
39 | 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大力推行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以政策宣讲、政策问答等方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 ||||
40 | 统筹运用图示图表、视频动漫及专家访谈、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 | 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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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要充分估计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预判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 ||||
42 | 完善互动回应服务 | 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要及时回应 | 区委网信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 |
43 | 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
44 | 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 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区信访局(区政府区长热线办)、区政务服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 |
45 | 进一步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区政务服务局 | 11月底前 | ||
46 |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
47 | 积极搭建政策问答平台,提升政策咨询解答效率,有条件的部门可自行探索 | 区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
48 |
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围绕利企惠民建强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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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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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强化政策集成服务,持续做好本区利企惠民政策更新发布工作
| 区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开设专栏以及2017年-2021年利企和惠民政策的发布 | 8月底前 |
2022年以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由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由区政府各部门发布 | 全年持续推进 | ||||
49 | 指导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规范使用新版“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昆明站地区综合管理办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50 | 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工作,配合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在数据、平台、服务、应用、管理等多方面集约 | 区科技信息化局 | 11月底前 | ||
51 | 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务新媒体(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区科技信息化局,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11月底前 | ||
52 | 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账号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开办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53 | 强化官渡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新闻、网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54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持续推进 | ||
55 | 按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网民留言 | 区科技信息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 ||
56 | 配合提升“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际版(en.www.km.gov.cn)”运营水平,加强对昆明城市风貌和形象的宣传推广 | 区政府办公室 | 11月底前 | ||
57 | 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转办工作的督办、考核、问责和社会监督机制;配合市级做好优化热线办理系统、知识库系统,以及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共享,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三定一包”(定责任部门、定办理时限、定办件要求、包办理效果)机制,做到“五心”服务(热心为民、虚心知民、细心助民、耐心抚民、真心惠民),全面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 | 区信访局(区政府区长热线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58 | 规范做好市公安局转交的热线平台转办件答复工作,助推昆明市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平台高效对接联动 |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 11月底前 | ||
59 |
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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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
| 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60 | 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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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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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
62 |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官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昆明站地区综合管理办
| 全年持续推进 | |
63 |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定,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区司法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64 | 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在严格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基础上,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 区司法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65 | 积极探索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完整获取最新、权威的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区教育体育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 ||
66 |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 围绕卫生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区级公共企事业单位摸清信息公开现状,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 |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67 | 严格落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官政办〔2020〕10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根据国家部门新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三个月内及时编制发布两级(区级和街道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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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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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社区为单位通过居务公开栏公开。 | 区农业农村局 | 11月底前 | ||
69 | 指导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清单,推动本区进一步健全居务公开目录体系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70 | 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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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71 |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
72 | 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 11月底前 | |||
73 | 规范监督考核 |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考核力度,依法规范开展考核 | 区政府办公室 | 11月底前 | |
74 | 加强培训学习 |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 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 11月底前 | |
75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 区政府办公室 | 1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