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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303-684275 主题分类: 立项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31 10:12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文号: 官政发〔2023〕5号 关键字: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10:12 浏览次数:93
字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320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官渡区科技兴区建设,健全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以科技赋能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3815”、市委六个春城,区委五高五区五官渡等部署安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云南建设进程,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为目标,持续优化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链、政策链、资金链、产业链、供应链五链融合发展,聚焦新要素、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新场景,加快形成创新创业新格局,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把官渡区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腹地、新经济策源地、科技开放排头兵,为官渡区建设昆明城市新中心、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原则。聚焦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及长远目标,通过政策、规划引导创新资源向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关键领域有序汇聚,加速新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创新,全力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赶超引领原则。对标对表,树立错位创新、战略引领的发展思维,优先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新高地,全面提升区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谋划建设以新经济、新业态为特色的科技创新新中心

——坚持改革求变原则。加强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积极开展国家及省、市突破性科技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提升基层科技创新治理水平和能力。

——坚持开放合作原则。紧抓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的建设机遇,完善面向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及会展体系建设,全方位汇聚创新资源和力量,以科技大引进、大合作、大集成促进创新大发展,塑造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格局。

——坚持融合融通原则。着力打通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通道,加快科技与资本融合、科教融合、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部门、园区、重大平台融通创新。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官渡区科技创新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实现重点产业创新升级、科技型领军企业不断涌现,重大成果落地转化,特色创新体系构建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形成强劲动力,在助推昆明市打造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塑造官渡新动能、新引擎,彰显官渡新作为、新担当。

——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提升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R&D)占GDP比重达2.0%

——科技型企业集群规模壮大。加大科技型企业招引、培育、孵化扶持力度,支持重点产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认定,重点培育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25年,官渡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3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量达8家。

——科技服务业高地加速建设。持续壮大科技服务业的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及服务层次,强化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培引科技创新人才,全面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到2025年,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累计达58家。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持续提升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落地实施,支持实施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到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9亿元。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增数量、扩规模向提质量转变。到2025年,发明专利有效量达3600件以上。

二、重点任务(6项行动)

2023—2025年期间,官渡区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各类创新资源集聚,优化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科技服务业创新等方面探索步伐,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为新时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关键支点。

(一)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1.大力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完善网格化服务体系,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组织实施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构建创新型企业精细化梯度培育,挖掘、筛选具有创新能力科技企业组建高企培育库,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企业为重点的梯次培育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指导培育,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聚焦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创新要素向重点产业、企业集聚,做强做大一批龙头骨干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企量质双提升;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2023年,引导培育130家以上中小企业入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2024年,引导培育130家以上中小企业入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2025年,引导培育140家以上中小企业入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商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商联、各街道办

2. 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遴选、培育体系,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工作,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信息服务企业,构建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抓好专精特新企业跟踪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服务和政策培训,每年走访企业100家以上,开展培训不少于20场;积极争取省市政策资金支持,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兑现专精特新扶持资金。2023年,培育2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4年,培育2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5年,培育1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商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商联、各街道办

3.完善双创孵化载体建设。修订《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完善孵化平台管理体系。鼓励双创孵化载体自主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导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官渡区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平台,引导各类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提升孵化企业服务水平。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孵化平台的,按照政策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4.培育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其在重点产业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共性技术突破、产业孵化、产业链培育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按照相关政策对成功获批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23年,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新增4家;2024年,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新增4家;2025年,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新增4家。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商投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

5.落实研发经费投入扶持政策。修订《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多途径、多方式引导企业获取资金扶持,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以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情况为依据安排区级扶持资金。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6.开展研发投入专项服务活动。建立创新主体服务清单,进一步强化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对全区规上企业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精准指导,开展研发投入拓面行动,加大力度培育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建筑业(特、一级)、工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拓展项目研发,拓宽创新渠道,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规范化开展研发投入经费核算工作,着力提升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贡献占比。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R&D)占GDP比重力争达1.78%202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R&D)占GDP比重力争达1.95%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R&D)占GDP比重力争达2.0%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

指导部门:区统计局(统计指导)

(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动

7.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落实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点相关资金扶持政策,持续强化官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点培育力度;支持引导科研机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申报各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科技服务业提档升级,建立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库,促进科技服务业企业小升规;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完善区内技术(成果)供需对接服务体系,2023年,培育官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点5家,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3亿元;2024年,培育官渡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点5家,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5.6亿元;2025年,培育区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点5家,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19亿元。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

8.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修订《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紧密围绕全区重点产业建设,聚焦生物大健康、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新材料、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项目,构建科技项目申报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动员企业主动融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布局,优先推荐优势企业对标省、市重点研发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榜单,建立全链条设计的科技创新项目生成机制,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助推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组织实施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13项,推荐实施省市一体化科技创新项目6个以上,争取省市两级资金1500万元以上;2024年,组织实施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13项,推荐实施省市一体化科技创新项目7个以上,争取省市两级资金1500万元以上;2025年,组织实施官渡区科技计划项目14项,推荐实施省市一体化科技创新项目7个以上,争取省市两级资金1500万元以上。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各产业链专班、各街道办

9.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新业态。推动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量质齐升,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增数量、扩规模向提质量转变;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推进一企一策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每年开展不少于3知识产权大课堂专题系列课程培训,营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2023年,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新增200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企业新增5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5家以上;2024年,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新增200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企业新增5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5家以上;2025年,全区发明专利有效量新增200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企业新增5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5家以上。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金融办)

(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引行动

10.培养本土科技创新人才。强化党管人才顶层设计,打造政策保障强磁场,修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工程实施,做好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科技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培育等工作;支持实施市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积极参与省、市人才专项计划申报,向省、市输送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科技创新人才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工程培养期内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扶持资金。2023年,选拔培养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人、科技创新团队5个;2024年,选拔培养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人、科技创新团队5个;2025年,选拔培养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人、科技创新团队5个。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各人才主管部门

11.引育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围绕官渡区产业发展及转型的方向,重点针对生物、新能源、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省内外高端科技人才,着力从科技研发项目支持、知识产权资助、科技项目推荐等方面入手,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对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部件难题的高精尖缺科技创新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一人一策等灵活的引才政策,加速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汇聚官渡。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各人才主管部门

(五)实施科技创新赋能产业转型行动

12.推动高端智造产业创新。把握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机遇,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制造方向转型发展,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等在装备生产制造环节的集成应用,开展数字工厂”“智慧车间技术推广及建设示范,加速区域装备制造向智能化转型升级;聚焦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工程机械等领域,推动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升级,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技术创新平台。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投局、各街道办

13.推进总部经济创新发展。加大科技创新行业龙头、区域职能型总部引进力度,推动有研发投入或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落户官渡;对已经落户官渡的总部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引导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指导支持,推动总部经济量质双提升;鼓励重点总部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研发项目实施,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助推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招引1户以上科技型总部企业;2024年,招引1户以上科技型总部企业;2025年,招引1户以上科技型总部企业。

牵头部门:区商投局

责任部门:总部经济产业专班、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14.助力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积极推进数字经济产业链发展壮大,推动会展、商贸、文旅、工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高品质建设成昆明市数字经济先行区;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遴选一批接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推动一批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发展速度、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加快建设新型应用技术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2023年,市级以上认定的数字经济领域创新类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新增4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研发机构新增1家;2024年,市级以上认定的数字经济领域创新类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新增5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研发机构新增1家;2025年,市级以上认定的数字经济领域创新类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新增6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研发机构新增1家。

牵头部门:区科工信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商投局、区市场监管局

15.强化文旅科技融合创新。以文旅科技融合为导向,谋划开展文旅全产业链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工程,引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文旅科技型企业或创新人才团队,扩大文旅产业产学研合作规模,构建区域文旅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一批文旅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开展非遗、文物、艺术作品等资源数字化保护、开发及展示的研究创新,探索建设融媒体云平台及新媒体应用场景创新,加快智慧景区创建工作,引入智慧旅游行业监测理念;依托官渡区特色文化IP、民族文化资源等开发新型文创产品、文艺展演产品,推动文旅新业态、新消费发展。2023-2025年,实现文旅科技产业链建链强链,有效带动全区经济转型发展。

牵头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

16.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提升外贸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以企业主导、市场配置资源、政产学研用联动的科研模式,鼓励外贸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提升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规模和市场份额,推动浩宏等有条件的企业探索打通二手车出口业务,引进资源逐步推动螺蛳湾国际商贸城转型升级;创新运用云展览”“云对接”“云签约,拓展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发展,拓展跨境电商97109810方式,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

牵头部门:区商投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工商联、区政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9810,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 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六)实施科技创新惠及民生行动

17.推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围绕国际大健康名城建设定位,主动将创新贯穿于医疗、养老、康养、体育等产业建设发展全过程,持续做好产业科技创新及技术示范平台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并积极推荐生物医药产业融入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大力推动省内外医学诊疗、生命健康、康养设备及健康管理等相关企业、平台落户官渡,引进培育一批名医,每年推荐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人以上,推荐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个;利用高原特色农业的优势资源,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研发一批附加值高、竞争力强,能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产品,每年推荐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以上,推荐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1个。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

18.推动科普事业蓬勃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官渡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多元化、多渠道开展科普活动,实现科普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4.26知识产权宣传日、全国科普日等有影响、有特色的主题科普活动;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区域内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科普精品基地、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及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稳步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市场影响力的科普研学产业体系。

牵头部门:区科协

责任部门:官渡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建立常态沟通联系协调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高位统筹、高效推动官渡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科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工信局局长戴伟同志兼任,承担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合力推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员任职变化时由相应单位的人员接替。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持续加大区级财政科技投入,强化政府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技金融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各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积极落实科技惠企政策,及时兑现科技项目、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等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各类科技资金的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等方式,盘活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实施评估

加强对行动计划执行进度的监督评估,将科技工作与政府年度考核有机衔接;建立科技创新评估公开制度,支持发展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客观公正评估创新成果的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阶段科技创新政策实施、修订及科技创新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相关指标考核纳入有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政策解读:《昆明市官渡区科技兴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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