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科办事指南
目录
一、官渡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指南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程序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变更的办理程序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办理程序
五、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2024年度)
六、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担保保证金所需资料
七、申请返还自主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
八、申请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
一、官渡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维权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举报、投诉案件受理。
三、受理条件
官渡区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官渡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官渡区其他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中介组织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的案件受理,由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按照谁先接到举报、投诉,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劳动监察。
四、申报材料
1、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范围和管辖内的举报、投诉,当场指导其填写《官渡区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
2、举报、投诉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册、暂住证或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3、准确的被举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负责人姓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主管部门等情况;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工资欠条、押金收据、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对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案件受理人进行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案件承办人员须自立案之日起60~9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人单位的调查取证;
3、处理:立案调查完成,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或者撤销立案;
4、执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六、主管部门:
官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窗口:
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劳动监察窗口
八、办理时限:
用工单位发生在二年以内的违法行为。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871-67176855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对象:
官渡区所有施工项目,原则上由施工合同的乙方交,乙方不交,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由甲方交。
(温馨提示:1.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要制作并粘贴维权信息告示牌、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工伤保险。2.缴存开具的票据,请妥善保管便于之后退保证金使用。)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程序
1.第一步:施工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地址:官渡区关上关兴路320号)领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通知,缴存或担保文书:
(1)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专户申请
(如果已经开具,提供银行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专户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合同(协议部份)复印件;
(3)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或建设工程规划书(复印件)或工程项目批复(复印件)(必有其一)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甲乙双方承诺书
(7)官渡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查验备案表
(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申请(商业担保项目提供,直接缴存项目不提供)
(9)文书送达确认书
(10)昆明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保证金缴存确定书(担保项目提供)
2.第二步:材料齐全后,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开具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通知、缴存通知或相关办理担保事宜通知。
3.第三步:项目存入保证金并打印存入银行流水(若为商业担保:打印担保保证金存入银行流水和担保函正本。)
4.第四步:携带保证金存入银行流水领取查验证明,保证金缴存步骤完毕(若为担保,需携带担保函正本原件和担保保证金存入银行流水到官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领取查验证明,保证金缴存步骤完毕)
附件4:昆明市官渡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申请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67120164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变更的办理程序
办理范围: 除住建行业主管外的项目,住建行业主管的项目请咨询住建。
一、开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程序
1.第一步:施工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官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办理农民工资专用账户通知(注意: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申请(包含开户银行,项目信息)
(2)合同协议部分
(3)授权委托书(办理什么事情的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保证金查验证明(如没有,需提供情况说明及承诺书)
(8)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2. 第二步:携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知书及银行需提供材料到相应的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 第三步:交回银行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证明及签订的三方协议到劳动监察队备档。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变更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变更对象:
在官渡区内甲方是同一家公司的甲指分包单位。
(二)变更程序:
提交以下材料到监察队开具变更通知
变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书
银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证明
专户对应的A项目的竣工报告
B项目施工合同协议部分
承诺书(专户对应的A项目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授权委托书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A项目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公示图片(公示30日)
带着变更通知书到银行变更。
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请 (模板)
联系电话:67120164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办理程序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对象:办理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单位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程序:
1、携带以下材料到官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开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知书(以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申请书(写清楚项目信息和专用账户信息)
(2)银行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证明(可用三方监管协议代替)
(3)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通知书
(4)竣工验收报告
(5)甲乙双方承诺书
(6)授权委托书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公示文件及公示30日过程图片(公示内容含某某项目,某某公司承建,公示事由,若有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联系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携带银行要求资料及注销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注销。
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注销申请书 (模板)
官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7120164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五、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2024年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对象:在官渡区缴存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应项目已竣工,且无农民民工工资拖欠的单位。
(一)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交)工验收后,提交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备案表、证明书等正式文本,并填写《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和返还申请书(附件2)各一式1份,报人社部门审核;
(二)公示:申请返还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就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事项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期间官渡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将对公示情况及项目有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进行检查。
(三)返还: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存储单位凭以下材料办理返还。
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表等正式文本;
3.返还申请书(仔细核实内容如无分账管理需按实际情况提供)(附件2);
4.存储时的银行客服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返还必须返还到原存储账户内,若原账户已被注销或销户的,需提供注销或销户相关材料,返还金额返还到存储单位基本账户,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需携带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账户的情况说明);
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7.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承诺书(附件5)(若无劳务分包单位请写无劳务分包情况说明);
8.返还项目《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通知书》复印件和银行开具的《资金到账通知书》原件两份(如原件遗失,公司需提供红头的情况说明文件,带内部编号);
9.公示书(附件3)原件,现场公示照片和工程项目竣工后实地照片至少各1张(照片需加盖公章);
10.项目工程款与农民工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拨付凭证、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凭证(如无分账管理需按实际情况提供附件6);
11.原工程合同协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若存储单位名称变更,须提供变更登记资料;
13.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工程名称与原存储的工程项目名称不一致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①相关更名正式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发改、规划、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更名批复材料);
②不能提供①项材料的,应提交更名书面情况说明并经竣工验收备案机关(质监部门)盖章确认。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担保保证金所需资料
农民工工资担保保证金退还对象:在官渡区缴存过农民工工资担保保证金,对应项目已竣工,且无农民民工工资拖欠的单位。
(一)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交)工验收后,提交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备案表、证明书等正式文本,并填写《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和返还申请书(附件2)各一式1份,报人社部门审核;
(二)公示:申请返还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就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事项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期间官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将对公示情况及项目有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进行检查。
(三)返还: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存储单位凭以下材料办理返还。
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表等正式文本;
3.返还申请书(仔细核实内容如无分账管理需按实际情况提供)(附件2);
4.解除委托担保协议书、担保公司承诺书;
5.存储时的银行客服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返还必须返还到原存储账户内,若原账户已被注销或销户的,需提供注销或销户相关材料,返还金额返还到存储单位基本账户,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需携带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账户的情况说明);
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8.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承诺书(附件5)(若无劳务分包单位请写无劳务分包情况说明);
9.返还项目《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通知书》复印件;
10.公示书(附件3)原件,现场公示照片和工程项目竣工后实地照片至少各1张(照片也需加盖公章);
11.项目工程款与农民工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拨付凭证、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凭证(如无分账管理需按实际情况提供附件6);
12.原工程合同协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若存储单位名称变更,须提供变更登记资料;
14.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工程名称与原存储的工程项目名称不一致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①相关更名正式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发改、规划、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更名批复材料);
②不能提供①项材料的,应提交更名书面情况说明并经竣工验收备案机关(质监部门)盖章确认。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
七、申请返还自主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
自主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对象:在官渡区缴存过自主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应项目已竣工,且无农民民工工资拖欠的单位。
(一)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交)工验收后,提交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备案表、证明书等正式文本,并填写《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和返还申请书(附件2)各一式1份,报人社部门审核;
(二)公示:申请返还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就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事项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期间官渡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将对公示情况及项目有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进行检查。
(三)返还: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存储单位凭以下材料办理返还。
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表等正式文本;
3.返还申请书(仔细核实内容如无分账管理需按实际情况提供)(附件2);
4.存储时的银行客服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返还必须返还到原存储账户内,若原账户已被注销或销户的,需提供注销或销户相关材料,返还金额返还到存储单位基本账户,申请返还保证金单位需携带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账户的情况说明);
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7.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及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承诺书(附件5)(若无劳务分包单位请写无劳务分包情况说明);
8.返还项目《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通知书》复印件和银行开具的《资金到账通知书》原件两份(如原件遗失,公司需提供红头的情况说明文件,带内部编号);
9.公示书(附件3)原件,现场公示照片和工程项目竣工后实地照片至少各1张(照片也需加盖公章);
10.项目工程款与农民工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拨付凭证、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凭证(如无分账管理需按实际情况提供);
11.原工程合同协议部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若存储单位名称变更,须提供变更登记资料;
13.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工程名称与原存储的工程项目名称不一致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①相关更名正式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发改、规划、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更名批复材料);
②不能提供①项材料的,应提交更名书面情况说明并经竣工验收备案机关(质监部门)盖章确认。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
八、申请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对象:在官渡区存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单位。
1.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请示;
2.《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附件1);
3.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书;(附件2)
4.存储时的银行客服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执;
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通知书》和银行开具的《资金到账通知书》复印件;
10.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需核实提供的工资表信息,确保拖欠工资人员、金额等信息真实准确,并加盖公章。
11.施工单位,劳务单位,施工班组长,班组施工人员需承诺。
12.已竣工的项目,提供项目竣工备案资料复印件,担保项目须提供担保解除协议,担保公司申请相关资料。
13.施工合同协议部分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1 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审批表(缴存到人社)
附件4 昆明市官渡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使用)审批表(自主缴存或担保缴存)